“小产权房”能否申请不动产登记
导语 不动产登记是按照《物权法》的要求,依法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可能登记不合法的内容...驻马店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小产权房”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问:“小产权房”能否申请不动产登记?
答:
不动产登记是按照《物权法》的要求,依法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可能登记不合法的内容。根据我国现有法律“小产权房”违法了《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从诞生之日期就没有取得合法的身份,将其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没有依据的。所以“小产权房”不可能准予登记。
近年来,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国务院先后三令五申,明确指出小产权房建设是违法的,不得登记发证。希望广大群众不要购买小产权房,以免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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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多长时间?
答:《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才能受理,审查时限不包括公告时间。30个工作日是上限,并不是必须办理30个工作日。为了服务群众,登记窗口将简化程序,尽可能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事时限。
2.问:哪些登记类型需要实地查看?
答:
属于下列情形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当实地查看:
(1)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2)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3)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
(4)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3.问:房、地是否可以单独登记?
答:
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尚未建造房屋的,可以单独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有建筑物的宗地,必须是土地、房屋都经过依法审批后,可以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