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增加退休费办理指南
导语 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一直都在为国家做事,而他们退休后根据他们的身体状况是有一定的福利的,那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如何才能获得相关福利吧。
申请条件: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到龄的离休人员及退休人员(县处级及党群口由市委组织部审批)。获得全国、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主要完成者)。工作人员因公致残、死亡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申请材料:
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审批表,档案及档案材料复印件,谈话记录,主管部门离退休报告,离退休时工资审批表;表彰荣誉证书、科技进步奖证书的原件和享受特殊(重大)贡献待遇审批表。
办理流程:
1、单位填写离退休费等相关审批表并盖章。
2、报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3、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盖章。
办理地点:
工资福利科
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健康路476号
联系电话:0396-2886533
办理时限:
1、当月到龄退休当月办理。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当月报当月办理。
3、享受特殊(重大)贡献待遇的全年受理材料,定期到省人社厅审批(省厅随到随办,需研究的2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