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

导语 驻马店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驻马店不动产登记情形的详细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问:那些情形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

  答:

  凡是申请登记的事项存在根本性缺陷而且无法补救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申请登记的事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2.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或正在争议中。

  3.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了规定期限。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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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问: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多长时间?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才能受理,审查时限不包括公告时间。30个工作日是上限,并不是必须办理30个工作日。为了服务群众,登记窗口将简化程序,尽可能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事时限。

  2.问:哪些登记类型需要实地查看?

  答:

  属于下列情形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当实地查看:

  (1)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2)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3)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

  (4)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3.问:房、地是否可以单独登记?

  答:

  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尚未建造房屋的,可以单独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有建筑物的宗地,必须是土地、房屋都经过依法审批后,可以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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